“暴走团”凌晨四点扰民,到底该谁管|正观快评

近日,山西太原市民通过社交平台反映称,有一“暴走团”经常凌晨四五点在街道上列队健走,同时使用音响播放音乐,周边居民不堪其扰。

3月30日,相关路段所属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暴走团”由城管部门负责管理,社区无法处理此事。杏花岭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则表示,不属于城管部门管辖范畴,建议报警处理。

随后,太原12345热线工作人员称,将派发至杏花岭区有关部门,在2至5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

“暴走团”凌晨四点扰民,到底该谁管|正观快评

视频截图

“暴走团”的初衷本是健身锻炼、增强体质,这种追求健康的方式无可厚非,但不应以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为代价。

凌晨四五点,正是居民休息的黄金时段,高分贝音响打破邻里清梦,侵犯居民休息权;占用非机动车道列队前行,更扰乱交通秩序,暗藏车辆剐蹭、人员摔倒等安全隐患。这种“只顾自己健身,不顾他人安宁”的行为,本质上是公共意识的缺失。

扰民行为背后,折射出“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 二十余人集体行动,统一着装、列队行进,组织化程度较高,容易让参与者产生“人多即合理”的错觉,从而忽视公共规则。

更值得关注的是,面对公众诉求,相关部门之间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社区与城管各执一词、相互“踢皮球”,看似各有“理由”,实则是权责不清、不愿担当的表现,不仅让公众求助无门,也在客观上助长了不文明行为。

事实上,类似“暴走团”扰民事件并非个例。近年来,多地曾出现因“暴走团”占用机动车道、高分贝噪声扰民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一方面,部分参与者公共意识淡薄,将个人健身需求凌驾于他人合法权益之上;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在权责划分上存在模糊地带,缺乏针对“集体性不文明行为”的响应和协同处置机制。

公共空间治理,不能各自为政。部门之间若只守“一亩三分地”,遇事相互推诿,最终受损的是公共信任和公共利益。

健身无过,扰民有责;管理有界,担当无界。“暴走团”应当摒弃侥幸心理,自觉选择合适场地与时段,降低音响音量,做到健身不扰民;各相关管理部门也应当主动作为,建立健全协同处置机制,让公众诉求得到回应、问题得到解决。

唯有如此,公共空间才能既容得下健身需求,也守得住邻里安宁,让文明健身真正成为城市的一道风景。

(黄河评论信箱:zghhp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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