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拟申请变更管理人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

上海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份额代码:970181,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经中国证监会2022年4月28日《关于准予上海证券现金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回函》(机构部函【2022】797号)准予,由上海证券现金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监会的规定变更而来,本集合计划管理人为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集合计划托管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现金添利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资产管理合同”)于2022年12月19日生效。

根据《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号)的规定及资产管理合同“第四部分集合计划的存续”对本集合计划存续期限的约定,即“本集合计划自本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期不得超过3年。本集合计划自集合计划合同变更生效日起3年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执行”,本集合计划将于2025年12月18日到期。

鉴于以上情况,综合考虑份额持有人需求及本集合计划的长远发展,本公司拟对本集合计划做如下安排:

本公司已与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联合基金”)协商一致,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将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变更为前海联合基金,并同步将本集合计划变更注册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事项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批复并履行完必要程序后方可实施,期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变更事宜以届时公告为准。本公司将与前海联合基金密切协同合作,遵照法律法规及《资产管理合同》等的约定,妥善推进各项流程,确保变更工作平稳实施。

本公告仅对本集合计划拟申请变更管理人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大会等本集合计划变更相关事宜,请投资者持续关注管理人后续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自主判断本集合计划的投资价值,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或登录本公司网站()了解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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